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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个税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网络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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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109日起,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  财政部表示,此次调整是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,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做出的。即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109日后(含109)孳生的利息所得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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