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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职工福利费节税详解 | 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网络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8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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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中,许多企业会计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感到为难:根据目前的财务会计处理规定,企业2007年不能计提职工福利费。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? 在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中,许多企业会计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感到为难:根据目前的财务会计处理规定,企业2007年不能计提职工福利费。尽管税法规定了2007年的职工福利费,可以按计税工资的14%计算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,但根据国税发[2006]56号的相关填表规定,职工福利费将不能在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中进行纳税调减。 正确并依法处理上述法规,对2007年及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将产生重大影响。下面笔者结合现行有效的会计与税法规定,对上述问题作一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: 1、《关于实施修订后的<企业财务通则>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企[2007]48号)第一条:"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。修订后的《企业财务通则》实施后,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%计提职工福利费,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。截至 2、《〈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---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〉应用指南》(财会[2006]18号)第二条第五款:"职工福利费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,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(职工福利)。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,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---职工薪酬》规定,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(职工福利),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(职工福利)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。" 根据上述规定,内资企业2007年不能计提职工福利费,先用 二、在税务处理上:目前的主要依据是如下四个: 1、《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、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函[2008]85号)第二条:"做好汇算清缴工作中的新、老税制衔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2007年度汇算清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,仍按照原内、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执行。" 根据上述规定,内资企业可以先按计税工资的14%计提职工福利费进入成本费用,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前列支。 4、《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6]56号)附件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及填表说明:附表十二《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》填报说明中第三条第三款:"第3列第1-5行,填报纳税人计提的职工福利费。"根据这一规定,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未在账上计提将不能在税前列支。 四川成都吉祥工业集团2007年是一个实行计税工资的企业。2006年末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为2800万元(以前年度在税前扣除未使用完的部分)。2007年未提取职工福利费。2007年全年职工福利费实际列支金额为2800万元。2007年末职工福利费账面余额为0元。2007年依计税工资基数可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为2800万元。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元。2007年和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3%和25%。假充2008年和2007年的经营状况相同。假充企业的资金折现率为10%。 纳税筹划方法:根据《关于执行〈企业会计制度>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3]45号)第三条:"企业年终申报纳税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,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,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;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,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,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。"和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[1997]191号)第五条:"关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、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的截止时间问题: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字[1996]79号)规定的'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,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、应提未提折旧等,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',是指年度终了,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扣发的应计未计、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。"规定可知:吉祥公司在2008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期间,公司对2007年的福利费进行补提,会计分录为: 对"以前年度损益"科目转入"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";对"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福利费"则在2008年使用冲销后结平。 如此则可以将2007年的应计提职工福利费问题解决。2007年和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重新计算如下: 纳税筹划方案节税为1955-1693=262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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